稅金及附加借方增加還是減少

2019-12-03 14:0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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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中有許多的會計科目,會計需要根據發生費用的性質來判斷其應該計入哪個科目.稅金及附加就是其中的一個會計科目.那么具體稅金及附加借方增加還是減少呢?對此,稅金及附加借方記增加,貸方記結轉.具體的科目說明以及科目用法請閱讀下文.

稅金及附加借方增加還是減少

稅金及附加借方記增加."稅金及附加"屬于損益類科目,借方登記增加額,貸方登記結轉額,期末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稅金及附加反映企業經營主要業務應負擔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填報此項指標時應注意,實行新稅制后,會計上規定應交增值稅不再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項,無論是一般納稅企業還是小規模納稅企業均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中單獨反映.根據企業會計"利潤表"中對應指標的本年累計數填列.

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屬于附加稅,是按企業當期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稅相加的稅額的一定比例計算.

根據財會[2016]22號文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1]

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2016年5月1日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2016年5月1日之后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稅金及附加借方增加還是減少

科目用法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等有關規定,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將計入"稅金及附加"不再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收到的返還的消費稅、營業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由于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核算方法與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長期應收款".

關于稅金及附加借方增加還是減少的問題,上文中會計學堂老師作出了解答,稅金及附加借方記增加.除此之外,還對稅金及附加的科目的具體用法進行了說明,在日常的會計工作中,此科目是經常會被用到的,希望本文的內容能為大家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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