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3年后需要繳納殘保金嗎

2019-12-20 12:0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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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經常有客戶咨詢:"公司成立3年后需要繳納殘保金嗎!殘保金的計算基數是什么!殘保金需要計提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計算中的工資總額具體指的是什么,是實發工資、應發工資、還是計提工資,是不是包括津貼補貼呢?"會計學堂小編在這里幫您梳理一下,講解下殘保金計算包括兼職工資嗎的問題.

公司成立3年后需要繳納殘保金嗎

有的地方是會給予企業有這方面的 優惠的

殘保金的計算基數是什么

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

應繳金額=(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殘保金需要計提嗎

公司無工會組織的,不需計提工會經費.有工會組織的公司,可以按工資總額的2%計提工會經費.

工會經費一般是按月申報,次月初繳納,如果數額不大不用計提,一般企業進管理費用、小規模企業進營業稅金及附加即可,殘保金一般都是按年繳納,如果數額較大需要計提.

對于企業、事業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計提了工會經費但沒向工會組織實際撥繳的,不能稅前扣除.

殘保金是國家為促進殘疾人就業而設立的政府性基金,收取標準并不一致.多數地方殘疾人保障金計算公式為:

(上年度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單位已安排殘疾職工數)×勞動部門公布的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機關事業單位100%,企業80%)=應繳納保障金.有的地方是根據用人單位實際工資水平確定.

公司成立3年后需要繳納殘保金嗎

殘保金計算包括兼職工資嗎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保金)是指 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

殘保金是用人單位來未盡到社會責任義務(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一種代償形式,具有強制性,可以依法合規的減免但不能欠繳、不繳.

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沒有安置殘疾人就業那么就需要繳納殘保金.

(根據國家規定企業注冊未滿三年且人數不到30人可以免繳殘保金;用人單位因為意外情況遭受了重大經濟損失也可以減免殘保金;個別地區規定用人單位連續虧損可以申請緩繳殘保金但是期限一般為6個月,按照比例安置足夠人數的殘疾人,用人單位經過相關的部門審核認定之后可以申請免繳殘保金.)

殘保金計算

以2017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計算為例

保障金年繳納額=(2017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2017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2017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2017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在職職工人數的確定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為準.

2017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2017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用人單位所在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社會平均工資執行口徑:按用人單位所在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確定.

結合上文內容,公司成立3年后需要繳納殘保金嗎!殘保金的計算基數是什么!殘保金需要計提嗎!殘保金計算中的工資總額不是"工資薪金總額"也不是"應付職工薪酬"而是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大家如果對于殘保金計算還有疑問的話就來網站在線提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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