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認證未抵扣怎么補救

2020-04-25 07:5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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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進項發票沒有抵扣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已認證未申報,另外一種是未認證未申報.關于進項發票的這兩種情況!下面會計學堂小編就已認證未抵扣怎么補救這種情況,進行詳細解答,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一下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已認證未抵扣怎么補救

發生已認證未按期申報抵扣情況的,除發生了78號公告規定的客觀原因外,都是不得申報抵扣的.由于發生了文件規定所規定的客觀原因造成未按期申報抵扣的,申請辦理抵扣時,應報送如下資料:

(一)《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申請單》.

(二)《已認證增值稅扣稅憑證清單》.

(三)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情況說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海關繳款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規定: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執行.

已認證未抵扣怎么補救

已認證未抵扣發票可以取消認證么?

已認證通過的發票,不可以取消認證,由于現在的認證系統是實時上傳,只要認證通過,稅務系統就記錄下稅額,不可撤銷.

如果納稅人無法確定是否屬于可以勾選抵扣法的單位,可以在電腦上連接好金稅盤或稅控盤,登錄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

目前D級納稅人使用勾選系統只能進行通行費電子發票的勾選確認,對于其他增值稅專用發票還不能使用,只能去大廳認證,非常的不方便.

為了減輕納稅人的負擔,讓企業更好的享受改革帶來的優惠政策,因此,也是建議能讓D級企業也能使用勾選系統進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后,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本省(區、市)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

已認證未抵扣怎么補救?根據會計學堂小編了解,抵扣計入應交稅費--應交稅費(進項稅額),當月不抵扣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如果大家還有疑問的,可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答疑哦!歡迎關注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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