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可以不彌補虧損嗎

2020-05-24 07:5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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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辦理匯算清繳,多退少補,這時候如果有以前年度虧損可以抵所得稅費用,但是有人問,匯算清繳可以不彌補虧損嗎?這也是可以的,選擇權在于企業,不過要注意彌補虧損不得超過五年,具體內容如會計學堂的下文所示.

匯算清繳可以不彌補虧損嗎

當然可以了,彌補是企業的權力,放棄彌補也同樣是企業的權力,只要是不少繳稅稅務局均認可,如果少繳稅,稅務局均不認可.就是你權益減少,可以,稅金減少,則不可以!只要掌握了這點,企業稅務日常情況均可判定!

企業彌補虧損期限不得超過5年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舉個栗子:2013年發生的虧損只能用2014、2015、2016、2017、2018年的所得進行彌補,如果至2018年匯算清繳結束,2013年發生的虧損仍沒有彌補完,則2013年的虧損不能再用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

匯算清繳可以不彌補虧損嗎

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操作程序

1、填寫納稅申報表并附送相關材料

納稅人于年度終了后四個月內以財務報表為基礎,自行進行稅收納稅調整并填寫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

2、稅務機關受理申請,并審核所報送材料

3、主動糾正申報錯誤

納稅人于年度終了后四個月內辦理了年度納稅申報后,如果發現申報出現了錯誤,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納稅人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后,在匯繳期內稅務機關檢查之前自行檢查發現申報不實的,可以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向稅務機關主動申報糾正錯誤,稅務機關據此調整其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及應補、應退稅額.

4、結清稅款

納稅人根據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及應補、應退稅額,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清繳稅款.納稅人預繳的稅款少于全年應繳稅款的,在4月底以前將應補繳的稅款繳入國庫;預繳稅款超過全年應繳稅款的,辦理抵頂或退稅手續.

5、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稅務機關將在自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若不被批準,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納稅人將被加收滯納金.

一般我們都是用企業所得稅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當然如果企業有自己的稅務籌劃,不彌補也沒問題,上文還拓展了匯算清繳的操作程序,大家可以借鑒一下,會計學堂有關于匯算清繳可以不彌補虧損嗎的內容講解就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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