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票抬頭錯了能不能重新開

2020-06-08 08:2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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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在會計的工作中發票是經常被運用到的,而且是具體無可替代性的,對于發票的操作是我們每個會計人員都應該熟悉的.比如你知道加油票抬頭錯了能不能重新開?不清楚的同學請跟我們會計學堂小編一起來看看下文的解析.

加油票抬頭錯了能不能重新開

可以.由于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具有可復制性,無法回收的特點,因此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一旦開具暫不能作廢.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后,如發生開票有誤、銷貨退回或銷售這讓等應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無需退回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第二十條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二)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因此,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方可作廢,公司取得發票已經認證,不符合上述作廢條件.根據本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四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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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相關內容

發票的抬頭,就是"購物人名稱".如自己購買,就寫自己的名字.如單位購買,報銷,就寫單位名稱.

種類分為:商業發票:抬頭是買方,即收貨人 ;海運提單:抬頭就是to order of ....一般是收貨人,即買方,也有空白抬頭的,還有來人抬頭的(to bearer) ;

匯票:三種: 限制性抬頭,指示性抬頭,持票人抬頭(來人抬頭) 抬頭人都是賣方或其指定收款人 ;支票:抬頭是收款人 .信用證:不講抬頭,只講受益人和開證人.

限制性抬頭是指僅限于交付款項給收款人,不得轉讓.出票人開立限制性抬頭的匯票,是不愿使匯票流入第三者手中.

2015年07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開展增值稅電子發票試運行工作,試點地區納稅人已實現使用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11月26日[3] 發布《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決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推行.

非試點地區,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其他開具電子發票的系統同時停止使用.

加油票抬頭錯了能不能重新開?不管是有什么問題我們在發現的時候就應該第一時間尋求解決,對于加油票如果發現抬頭錯了是可以重新開的,具體的重開方法文中有詳細的解說,請大家仔細閱讀并理解,希望你可以學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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