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如何理解?
什么是“納稅義務人”?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代扣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 工資收入金額- 各項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等)- 起征點(3500元)
應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速算扣除數
先介紹 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以每月收入額減去法定扣除費用3500元(稅法第六條)和政策允許扣除的項目,如個人從工資中扣交應由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三險一金”)。對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的合理部分,也應該須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扣除(參見財稅【2006】10號)。扣除后有余額,才是應該繳稅的依據,既應納稅所得額。

其次要理解稅法中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的各段應納稅所得額的對應稅率。
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稅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后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如何理解為會計學堂整理,是不是這樣,說起個稅,大家都知道一些,但是作為財務人就要對其具體的各個細節了如指掌才行,本文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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