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管理條例如何分析
雖然針對現金管理從法律層面看確實有法可依,但是真正操作起來卻存在這樣那樣的困難,具體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首先,我國現金管理的基本法規是國務院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人民銀行相應制定的《實施細則》。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原有的現金管理的目的和方式有些已經不能適應目前經濟發展的要求。《條例》中規定的庫存限額、結算起點等一些條款適應性不強,商業銀行履行起來已經變得矛盾重重和力不從心。特別是對當前的新情況、新問題,《條例》沒有做出原則性規定,如通過信用卡異地提取大額現金問題,以及開戶單位通過存款轉賬進入儲蓄賬戶提現問題等。

其次、商業銀行作為現金管理的中心環節,其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未能把好現金管理的關口。隨著商業銀行競爭的激烈,商業銀行對開戶單位的違規提現行為往往視而不見,甚至主動迎合,為爭取客戶、穩定存款,不使開戶單位流失,往往對開戶單位現金管理網開一面,遷就縱容。真正失去了審批、監督的意義。以至于很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再次,各開戶單位法律意識淡薄,從業人員的素質普遍較低,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知之甚少,財經紀律性很差,無視法律后果,帶頭違反相關規定,有關部門沒有真正做到違法必究,助長了歪風邪氣。
由此看來,適時修訂現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加強現金管理,不斷完善現金管理規章制度勢在必行。
現金管理條例中為什么要限定現金使用范圍
原因分析:
《現金管理條例》規定了適用現金使用的范圍,近年出現的腐敗問題多與現金使用相連的灰色收入、隱性福利有關。
新的現金管理制度的核心就是限制、減少現金使用的情況,從而轉變人們傳統的支付方式,提倡銀行系統的支付路徑,目的就是要做到有跡可循,保證每筆資金透明,提高現金使用效率,減少腐敗滋生。
目前,現金管理主要包括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等途徑。
現金管理條例如何分析為會計學堂整理,具體的條例,本文說了沒用,如何理解,主要是在于企業重視與否,有些是任意妄為的,這個會造成企業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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