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稅率是如何規定的?
2018年6月15日,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并且統一掛牌,標志著分立長達24年的國地稅實現了合并,而在7月底前,市、縣級稅務局將逐級分步完成集中辦公、新機構掛牌等改革事項,最終完成國地稅全面合并。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邁出階段性關鍵一步,必然帶來從制度設計到納稅服務以及稅收風險管控的一體化,從而推動流轉稅的發展。

2018年增值稅稅率調整
從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二是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并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征收率計稅的優惠。
三是對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會計學堂整理的地稅稅率是如何規定的,政策不會一直不變,畢竟國家在發展而且是高速平穩發展,做這個職業,不關注最新消息是不行的,想知道更詳細內容,請關注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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