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性獎金的賬務處理
偶然所得,代扣個稅。
偶然所得稅由個人納稅
偶然所得稅是對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種稅。’稅法規定,取得偶然所得的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應依法納稅;向個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單位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不論在何地兌獎或頒獎,偶然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一律由支付單位扣繳。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納稅率以20%計算。對于大家常說的1萬元的起征點,是專指個人購買福利、體育彩票(獎券)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 (含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萬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征稅。

什么是偶然所得,在本單位獲得一筆特殊獎勵是否算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質的所得。依照稅法規定,應當繳納個人偶然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向納稅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稅款。征稅對象主要是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質的所得收入。
根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偶然所得沒有起征點,偶然所得按取得的收入額依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由支付單位和個人代扣代繳。
偶然性獎金的賬務處理為會計學堂整理,在個人所得稅法中對這類偶然所得也說的明白了,至于和獎金和和關系,這需要另做述說,本文就講述這些,有問題可以在問答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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