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轉讓商標權增值稅的處理
營改增之后轉讓商標使用權屬于增值稅。
商標權轉讓,是指依法享有商標專用權的人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他人并收取一定費用的權利轉讓過程。

營改增范圍:
1、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范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第三條部分現代服務業中規定:文化創意服務,包含商標和著作權轉讓服務,是指轉讓商標、商譽和著作權的業務活動。
轉讓商標權需要交增值稅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收入總額包括:生產經營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利息收入、租賃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等;該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第五款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納稅人提供或者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權的使用權而取得的收入。因此 ,企業轉讓商標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轉讓商標權增值稅的處理為會計學堂整理,有人覺得這轉讓商標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至于理由也拿不出,看來是想當然。會計是一份嚴謹細致的工作,不能這么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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