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所收取的印花稅賬務處理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在發生時直接記入“管理費用”科目。
印花稅系列之繳納方式及對應賬務處理
按政策規定,印花稅的繳納方式有三種:
按合同自行貼花;2、匯總繳納;3、核定征收。
下面是具體的操作和對應的賬務處理:
按合同自貼花: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由合同書立人在合同書立或領受時自行貼花。

納稅人在購入稅票時作賬,借:預付賬款貸:銀行存款書立合同貼花時作賬,借:稅金及附加貸:預付賬款一份憑證應納稅額超過500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填寫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者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注完稅標記代替貼花。
此時,作賬: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匯總繳納印花稅,每月計提印花稅時,作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時,作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采用按期匯總申報繳納方式的,一年內不得改變。
證券所收取的印花稅賬務處理為會計學堂整理,學習會計是苦的,這過程并不輕松寫意,也不讓人激動,為何因為能力的積累或是證書的取得都是要工作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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