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再就業個稅起征點有何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影視演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385號)的規定精神,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1,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應該減除費用5000元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2,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 起征點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退休人員,再就業被辭退有沒有經濟補償
依據法律規定,已達到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終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不構成勞動關系,應為勞務關系。是否有經濟補償,需根據雙方簽訂的協議內容確定,若沒有明確約定,則沒有經濟補償。
退休再就業個稅起征點有何規定為會計學堂整理,現在人的壽命有了一定的增長,這意味著不少人退休后還有能力繼續工作,本文說的個稅起征點和大家是否退休沒關系。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