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未用的定金會計上如何處理
定金和訂金是兩個概念。定金如果反悔不退還;訂金要退還。
如果是定金,可直接做預收
借: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定金
如果反悔,把定金轉營業外收入
借:預收賬款—定金
貸:營業外收入
如果繼續交易,轉收入
借:預收賬款—定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但是訂金應做其他應付款,收到時
借: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訂金
交易繼續轉收入,交易反悔退還
借:其他應付款—訂金
貸: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案例:
購買材料付了一筆屬于保證金性質的定金,按慣例履行合同后定金會轉作貨款,請問這筆定金怎樣進行賬務處理?
答:通常情況下,預先支付款項時可以借記“預付賬款”或者“應付賬款”之類的往來科目(可按客戶進行明細核算,并可以進一步設置“定金”、“貨款”之類的明細),貸記“銀行存款”等;等到轉作貨款時,結轉為“材料采購”或者“原材料”等即可。如果因未能及時付款而被沒收定金造成損失的,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前述“預付賬款”等往來科目。
長期未用的定金會計上如何處理為會計學堂整理,一些常見的概念如果理解偏了,就容易在常見的業務上走歪路,比如我們常弄錯的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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