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在建工程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會計分錄

2018-09-11 17:22 來源:網友分享
4403
進項稅的財務問題是會計工作中最為常見的,之前有不少文章就這類問題做了些整理,希望幫助大家了解這些知識,小編下面就來講講不動產在建工程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會計分錄。

不動產在建工程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會計分錄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 號,以下稱36 號文件)的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中“(四)進項稅額”部分第1 條明確規定: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試點納稅人,2016 年5 月1 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 年5 月1 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 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取得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收捐贈、接收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不動產在建工程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會計分錄

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分兩年,該怎么處理?

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企業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某房屋 3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90000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某房屋) 60000

貸:銀行存款 3150000

注:記入待抵扣的稅額一定要在第一次抵扣后第13個月時轉入進項稅額進行抵扣。

會計學堂整理的不動產在建工程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會計分錄如上,分期抵扣在建筑行業中非常普遍,如果大家是在該行業工作,那么這類問題是不能逃避的。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