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購買不動產專票進項抵扣是如何規定的
營改增政策規定,企業在5月1日后新購置的生產經營用房,其進項稅額可以進行抵扣,但出售房地產并不能抵稅。營改增全面推開后,雖然不動產納入了增值稅抵扣范圍,但企業購買住宅也是不能抵扣的。
《營改增厚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二)一條第(四)款第1點規定,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首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營改增以后企業購買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營改增首次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無論是制造業、商業等原增值納稅人,還是營改增試點納稅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但還要看具體情況。
公司購買不動產專票進項抵扣是如何規定的為會計學堂整理,還要如何解釋呢,如房產的有些清苦啊方娘個是可以做進項稅抵扣的,但不是所有的房產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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