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退貨進項稅額處理
銷售退回,也就是銷售的貨物退回,此時就要把原先的銷售沖回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交銷項稅額(紅字)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的當月未抄報稅,專用發票直接作廢;已跨月或當月已抄報稅需要(在專用發票開具的下月到發票認證期內)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案例
原材料發生退貨,進項稅該怎么處理?
1、由購貨方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
2、交一聯給銷售方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
3、收到銷售方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與《通知單》一起作為進項稅轉出的依據。
1、據國稅發【2006】156號文,已認證的發票發生銷貨退回,由購買方向自己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紅字發票通知單,對退貨的部分做進項轉出。
2、銷售方憑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通知單開具紅字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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