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立工會的企業如何使用工會經費
1、會員活動費。用會費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及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
2、職工活動費。用于開展職工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以及其他活動等方面的開支。
3、工會業務費。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
4、事業支出。用于工會所屬為職工服務的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費用以及對獨立核算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支出。
5、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會組織的活動費用。
以上是主要的5個點。

凡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工會經費,其中基層工會留用60%,解繳上級工會40%。其解繳上級工會的40%部分由稅務機關代收。基層工會留用的60%部分,仍按現行辦法由單位行政直接劃撥給本單位工會。不按上述比例上繳的部分金融、全國垂直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由市總工會核定,并憑市總工會出具的證明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
開業滿一年仍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由稅務機關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代收工會籌備金,待其工會組織成立后,由上級工會按照當年繳費數2%的60%返給基層工會。
應繳工會經費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40%
應繳工會籌備金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
工會經費,也就是工會活動經費,其實準確的說,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撥付活動經費叫工會經費,未成立工會的撥付的叫工會籌備金。很多人認為未成立工會不用繳納工會經費,主要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五章"工會的經費和財產"第四十二條"工會經費的來源"第二款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經費。
未成立工會的企業如何使用工會經費為會計學堂整理,工會經費的開支使用是有規定的范圍的,這個在有關的文件中都能找到,以上并未全部列出,但主要的幾項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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