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前列支借款需要提供憑證嗎?
企業向金融機構支付借款利息應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金融機構利息結算單也暫可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企業向金融機構支付的手續費支出應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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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憑證可以用收據嗎?
對于所得稅前扣除的憑證類別,稅企之間經常有爭議,這里依據相關法規簡要表述一下,在實務中要多和稅務機關溝通,合理解釋無法取得發票的原因。
《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63號)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若干具體措施》(國稅發[2009]114號)第六條規定,未按規定取得的合法有效憑據不得在稅前扣除。
從上述所得稅相關法規來看,只是明確了取得合法憑證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是哪些屬于合法憑證并沒有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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