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業合并股權被稀釋的賬務處理
一、稀釋后控制仍為控制
舉例說明,2017年1月,A公司支付900萬取得B公司80%股份,購買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1000萬,商譽金額為100萬。2017年8月,B公司向少數股東增資,導致A公司持股比例稀釋為70%。2017年1-7月實現凈利潤300萬,8-12月實現200萬,無其他權益變動,期末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1500萬。期末處理:
(一)個別報表(不作處理):
成本法下按照初始投資成本核算,稀釋后,雖然持股比例下降,但初始投資成本并未改變,因此不作處理;
(二)合并報表(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1、商譽。由于未喪失控制權,被投資單位的商譽不會改變(合并報表體現的商譽是母公司購買子公司產生的商譽,不體現少數股東投資形成的商譽,因此,既然母公司沒有改變,那購買時產生的商譽,除非減值否則不會改變)。
2、長期股權投資。既然商譽不變,那么合并報表層面用于抵消的長期股權投資金額應當為1500萬*0.7+100萬=1150萬,而長期股權投資通過權益法調整,900萬+300萬*80%+200萬*70%=1280萬,減少的130萬進入資本公積。該處理同不喪失控制權情況下處置子公司部分股權。
二、稀釋后控制轉為重大影響或“三無投資”
觸發“跨越重大經濟界限理論”(本公眾號文章),因此要視為處置,確認投資收益。整個過程,不管是合并報表還是個別報表都不體現資本公積,切忌!
三、稀釋后重大影響仍為重大影響
那么因C公司認購增資,導致的A公司享有的B公司凈資產份額的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比如初始投資100萬,持股比例40%,稀釋后持股比例30%,但按新的持股比例享有的凈資產金額變為了120萬,那么多出的20萬確認為資本公積。
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第十一條……投資方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計入所有者權益。
前述所有者權益以在第2號準則應試指南中明確為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四、重大影響轉為“三無投資”
觸發“跨越重大經濟界限理論”(本公眾號文章),因此要終止確認原長期股權投資,視為處置,確認投資收益。
比如初始投資100萬,持股40%,稀釋后持股5%的公允價值為110萬,那么差額10萬計入投資收益。
股權被稀釋,個別報表、合并報表處理情況
仍有控制權:被投資方權益變動,按應享有份額調整資本公積
失去控制權:重新計量,失去控制權日的公允價與賬面價的差額計入損益,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等,應當在喪失控制權時轉為當期投資收益
依據:
《企業會計準則第2 號——長期股權投資(2014年修訂)》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投資方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后:
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的份額,分別確認投資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投資方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享有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投資方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計入所有者權益。
投資方在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的份額時,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后確認。
被投資單位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與投資方不一致的,應當按照投資方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對被投資
因企業合并股權被稀釋的賬務處理為會計學堂整理,關鍵點在于稀釋后,到底誰控股,對于企業影響有多大,然后再分析賬務處理,更多關于會計資訊的更新,敬請關注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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