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個人轉讓域名的會計處理
域名是互聯網絡上識別和定位計算機的層次結構式的字符標識,與該計算機的互聯網協議(IP)地址相對應,中文域名:是指含有中文文字的域名。域名分為國內域名和國際域名。域名是唯一的,誰先注冊,誰就擁有使用權。注冊域名后,全世界其它任何機構或個人都無權再注冊相同的域名。好的域名能帶來訪問量,并省下巨額的廣告費用,成為網絡時代的不可再生資源。那么,境內個人(自然人)將注冊的域名對外轉讓,需要繳納何稅?
財稅〔2016〕36號文規定,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其中,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包括基礎設施資產經營權、公共事業特許權、配額、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網絡游戲虛擬道具、域名、名稱權、肖像權、冠名權、轉會費等。
可見,域名屬于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
該境內自然人轉讓的不論是國內域名還是國際域名,由于銷售方自然人在境內,均屬于在境內銷售無形資產,應繳納增值稅,增值稅征收率為3%.該個人轉讓域名取得的銷售額未達起征點的,免繳納增值稅,達到起征點以上的,全額計繳增值稅。個人轉讓域名是一次性事項,起征點一般適用按次納稅規定,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當在該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境內自然人向境外單位轉讓域名,如該域名完全在境外消費,即域名完全在境外使用,且與境內的貨物和不動產無關;該自然人與境外單位簽訂《域名轉讓合同》且收人也從境外取得的,該自然人取得域名轉讓收入可免繳增值稅。需要注意的是,如域名未完全在境外使用,不屬于向境外單位銷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無形資產,不能享受跨境免稅政策。

該個人還需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依據計繳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稅費。因該個人是按次納稅,不是按期納稅,不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小微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和《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規定。城建稅稅率在市區的,為7%,在縣城、鎮的,為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為1%;教育費附加費率3%;地方教育附加費率2%.
域名注冊商轉讓域名是否屬于營改增的范圍
所謂域名,按照我國信息產業部2004年9月28日公布的《中國互聯網網絡域名管理辦法》中把域名定義為:“域名是互聯網絡上識別和定位計算機的層次結構式的字符標識,與該計算機的互聯網協議地址相對應。”人們設計域名就是為了用識別性標記來區分網絡上的計算機,以方便人們的記憶和使用,而域名往往也與該用戶的公司、品牌或主要營業性質直接相關。例如企業通過在互聯網上進行產品經營和品牌宣傳,從而與顧客建立了良好交易關系之后,其企業形象就會附加到域名上,客戶通過域名訪問以獲取企業的商品服務信息。然而,迄今為止,尚無一個國家的立法對域名的法律性質予以明確規定,理論界就此問題也未達成過一致意見。
根據《關于營改增后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文件第四條規定:“個人轉讓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其取得房屋時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增值稅計入財產原值,計算轉讓所得時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轉讓繳納的增值稅。
營改增后個人轉讓域名的會計處理為會計學堂整理,這些本不是難點,但如果將增值稅等內容參合進來,就不一樣了,以上內容有小編整理,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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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