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時未取得發票的會計處理

2018-11-11 15:52 來源:網友分享
6796
發票是會計做賬的重要憑證,有些會計在匯算清繳時,對沒有發票或是丟失了發票,慌得不行,其實大可不必,問題總有解決的方法,以下為匯算清繳時未取得發票的會計處理相關的內容,供大家參考閱讀。

匯算清繳時未取得發票的會計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據此,企業本年度實際已發生但未取得發票的費用支出,會計上已確認的成本、費用,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束前未取得發票的,應作納稅調增處理,待取得發票時,應在該項成本、費用實際發生的年度可追溯納稅調減處理。

關于入賬

購貨已經入庫,款項已經支付,但未收到發票,則應當先估價入賬。次月初先行予以沖回,待收到發票后再根據發票入賬。如果次月仍未收到發票,則按照暫估價重新暫估入賬。

匯算清繳時未取得發票的會計處理

會計處理過程為:

①暫估入賬: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②次月初予以沖回: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

③待收到發票后: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匯算清繳時未取得發票的會計處理為會計學堂整理,發票有不少類,有些情況也并非如此,但處理的邏輯和依據還是可以用上的,如果是實際問題,大家可以問問答疑老師。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