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需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

2018-11-14 15:5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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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需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大體有十一類情況,這是從財稅有關政策中總結出來的,大家可以關注原文件,這些類別大家未必會記住,可以搜藏本文方便查詢,本文僅做參考。

什么情況需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簡易征收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一)公共交通運輸服務;

(二)經認定的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制作、攝制、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制作、壓縮轉碼(面向網絡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服務,以及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包括動漫品牌、形象或者內容的授權及再授權);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

(四)公路經營企業收取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按3%征收;

(五)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六)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

(七)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

(八)銷售、出租2016 年4 月30 日前取得的不動產;

(九)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收派服務和文化體育服務;

(十)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

(十一)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簽訂的尚未執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

什么情況需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

政策依據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9號)規定:下列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一)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按下列政策執行: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什么情況需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為會計學堂整理,圍繞簡易征收來說,我們能找到不同類別的問題,然后可以貫通一下,對學習來說會有幫助,下載本網APP知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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