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賬務處理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
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因此,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公司向個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稅前扣除。

業向個人借款 如何進行財稅處理
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于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其他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時,借款費用應當停止資本化。此后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借款資本化期間,是指從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時點到停止資本化時點的期間,借款費用暫停資本化的期間不包括在內。
在資本化期間內,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匯兌差額,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
輔助費用計入負債初始確認金額,與借款利息的確認原則相同。
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賬務處理為會計學堂整理,企業向個人借款和企業之間或是和企業銀行之間的借款在賬務處理上有什么不同呢,請咨詢本網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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