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保障金的計算公式
單位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金額=(單位上年度末職工總人數×1.5%-單位已安置殘疾職工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100%)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計算比例是什么?
凡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按其差額人數全額征收保障金;差額不足一人的,按差額比例計算繳納。用人單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計算。
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5%-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北京地區殘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標準: 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7%-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60%
殘疾人保障金的計算公式為會計學堂整理,殘保金的財務處理就是兩類,一個是入賬分錄,一個是核算,本文說的是后者,有個公式也就能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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