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的固定資產支出稅前扣除怎么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18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后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準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5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5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因此,企業在5年期內完成搬遷的,準予其從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支出,并可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稅前扣除。5年后完成搬遷的,其搬遷或處置收入不能扣除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但可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允許稅前扣除。

如何處理固定資產的稅前扣除?
固定資產涉及到折舊,轉讓固定資產支出,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盤虧,毀損,報廢等方面,它的稅前扣除包括三個方面:
(一)固定資產折舊扣除. 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費,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
(二)轉讓固定資產支出的扣除. 納稅人轉讓,變賣固定資產時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包括拆卸,搬遷,整理等)支 出,允許扣除.
(三)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盤虧,毀損,報廢的扣除. 納稅人當期發生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盤虧,毀損,報廢的凈損失,經主管稅務機 關審核后,準予扣除. 這里所說的“凈損失”,與企業財務制度規定略有不同. 財務制度規定的凈損失,是指固定資產扣除累計折舊,變價收入和過失人及保險 公司賠款后的差額;稅法規定的妝損失,不包括“變價收入”.
搬遷的固定資產支出稅前扣除怎么做由會計學堂整理,企業的固定資產的處理涉及方方面面,有些是咱門會計工作中常見的,大家好好參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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