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準備收回會計分錄
企業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的,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增加壞賬準備的賬面余額:
1、恢復已經轉銷的應收賬款(便于在賬面上反映對方的信譽)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2、反映這筆應收賬款又收回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為何要計提壞賬準備

一般企業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每期末要估計壞賬損失,設置“壞賬準備“賬戶。備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并轉作當期損失。實際發生壞賬時,直接沖減已計提壞賬準備,同時轉銷相應的應收賬款余額的一種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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