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預收款開票有什么風險
預收款開票的財稅風險一般來說預收款不需要開發票,根據預收金額預交2%增值稅。
但是甲方一般都要求開具發票,那么此時開具預收款發票有什么風險呢?有些人說會不會涉及虛開啊,因為業務還沒有開展呢,就提前把票開了。
在稅務上其實沒有什么風險,大家仔細閱讀關于虛開的定義就知道,預收款開具發票屬于提前開票,不是虛開,不要自己嚇唬自己。可以開具“不征稅”發票,但是很多甲方都要求開具帶稅率的發票,那么在財務上有什么風險呢?其實就是資金流出。
因為在收到預收款的當期,項目基本處于剛開工甚至還未開工,進本沒有取得什么進項,如果此時開了銷項發票,就得全額繳納增值稅了。因為開了增值稅發票,納稅義務產生的時間就變了,不開票按預收款的納稅義務時間算,當期只需要預交增值稅,一旦開了票,納稅義務時間就是開票當天。
因此預收款開具發票,唯一的財稅風險,其實就是提前支出去了一筆增值稅,并沒有其他實質風險。
在2016年財稅36號文中規定的建筑企業預收款的納稅義務時間是收到預收款的當天,在2017年財稅58號文中做了修改,規定收到預收款當期只要預交增值稅即可,而且可以差額預交。

例如某建筑企業一般計稅工程于2018年5月收到1100萬預收款,當期支付了900萬分包款,預收款的預交義務不是1100/1.10*2%,而是(1100-900)/1.10*2%。然而這種預收款的差額預交可能只是理論上的,在實際上往往不太可能。因為預收款一般是開工前,或者剛開工收到的款項,很少有過程中還一直存在有預收款的情況。既然是開工前或者剛開工,基本是臨時設施投入、場地平整的階段,基本沒有什么分包,即便有分包也沒有什么產值,因此不太可能出現先支付分包款。因此這個規定,對于一般的建筑企業來說可能只能停留在理論上了。
建筑業預收款開票有什么風險由會計學堂整理,大家是否名這預收款的納稅義務,以及預收款的認定,最后就是這風險,本文沒有說應對措施,這個你可以咨詢。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