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營業收入怎么核算
接團社的營業收入是由組團社按撥款標準及規定,撥付的綜合服務費、城市間交通費、加項服務費、全程陪同費等。撥付的款項對組團社來說是構成營業成本的一部分,對接團社來說則是營業收入。
為核算接團社的經營成果,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無論款項是否已收到,應以向有關組團社發出“撥款單”的時間和金額作為計算本期營業收入的依據,借記“應收賬款”賬戶,貸記“主營業務收入”賬戶。實際收到組團社的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應收賬款”賬戶。
[例]A旅行社(接團社)4月3日向B旅行社(組團社)發出撥款結算通知單,金額為96 400元。該筆款項于4月5日收到。根據有關憑證,會計處理如下:
① 4月3日,發出撥款通知單時:
借:應收賬款——應收國內結算款(B旅行社) 96 4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6 400
②4月5日,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96 400
貸:應收賬款——應收國內結算款(B旅行社) 96 400

旅行社的營業收入怎么確定?
旅行社的營業收入是收取游客的旅游團費,扣除旅游期間的交通、食宿、景點費的差額,作為旅行社的營業收入,按照營業收入繳納營業稅金和旅行社的費用,剩余部分再繳納企業所得稅。
接團社的營業收入是由組團社按撥款標準及規定,撥付的綜合服 務費、城市間交通費、加項服務費、全程陪同費等。撥付的款項對組 團社來說是構成營業成本的一部分,對接團社來說則是營業收入。
為核算接團社的經營成果,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無論款項是否 已收到,應以向有關組團社發出“撥款單”的時間和金額作為計算本 期營業收入的依據,借記“應收賬款”賬戶,貸記“主營業務收入” 賬戶。實際收到組團社的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應 收賬款”賬戶。
旅行社的營業收入怎么核算由會計學堂整理,旅行社營業收入似乎有些雜,這也是容易出稅務問題的一個行業,做這個行業的會計需要掌握的東西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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