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增利潤稅務機關怎么處理
企業少計利潤、少繳稅款不新鮮,是稅務稽查打擊的重點,但現實中有不少企業出于某種原因故意多計利潤,多繳稅款。對于這種反常行為,稅務機關應該如何對待?蹊蹺:多戶企業故意多計利潤。
稅務機關處理虛增利潤問題需把握幾個邊界
征管實踐中,稅務人員普遍認為,少計收入、多列支出必須強制更正,而多計收入,少列支出是非強制更正的,既然未少繳稅款,甚至多繳了稅款,就應尊重納稅人的意愿。納稅人愿意多繳稅款是有目的的,只要這種目的沒有違反稅法,稅法就無需干涉。因此,對于這種多計利潤的行為,稅務機關一般不應主動干涉。
稅務機關能要求企業必須更正會計處理嗎?筆者認為不能,因為稅法并未賦予稅務機關要求企業必須更正其會計處理的權力。企業的行為違反了會計法,應由財政部門來處理。稅務機關可提醒企業更正會計處理,若企業不聽,可向財政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如證監會)反映。
對于上述企業虛增利潤、沒有少繳甚至多繳稅款的情況,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可不調整,也不可強制調整。若在法定期限內,企業自行更正并申請退稅的,稅務機關也應當受理。

如果企業虛增利潤的行為被財政部、證監會處罰,其修正利潤后是否可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筆者認為,稅法沒有企業因某種行為導致的多繳稅款不能退還的規定,因此企業只要符合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就可以申請退稅。不過,這種原因導致的退稅,不應再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網店刷單行為與企業虛增利潤在實質上是相同的。對于相關店主,筆者認為,還是應當實質重于形式,要求網店舉證,只要網店能夠提供實際交易的證據,就應當按照實際交易量確認收入,不宜一律按照刷單量確認收入。
虛增利潤稅務機關怎么處理由會計學堂整理,內容不多,也沒有案例,但有些地方還是需要多加注意,這些東西很容易出現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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