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不達5000專項附加扣除還要不要采集?

2019-03-20 16:0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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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工資不達5000元起征點,專項附加扣除還要不要采集,新個稅法中有關這方面的解釋,就是個人的綜合所得,在該年計算,如果超過六萬元,就需要做專項扣除信息采集,了解更多該資訊內容,請閱讀全文。

工資不達5000專項附加扣除還要不要采集?

納稅人贍養(yǎng)一位及以上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yǎng)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包含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四項),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因此,即使月度工資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納稅人判斷自己全年四項綜合所得的合計收入額減除相關扣除后為正值,那么就應積極采集專項附加扣除;為負值的,可不采集專項附加扣除。

工資不達5000專項附加扣除還要不要采集?

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的公告》(2018年第60號):

??第十九條 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條 納稅人選擇納稅年度內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納稅人通過遠程辦稅端選擇扣繳義務人并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根據接收的扣除信息辦理扣除。

??(二)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信息導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件,并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信息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后分別留存?zhèn)洳椤?/p>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選擇年度終了后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將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一式兩份)報送給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

??報送電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稅務機關受理打印,交由納稅人簽字后,一份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椋环萦啥悇諜C關留存;報送紙質《扣除信息表》的,納稅人簽字確認、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簽章后,一份退還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椋环萦啥悇諜C關留存。

工資不達5000專項附加扣除還要不要采集?由會計學堂整理,這里說的就是不是按照當月的工資來算的,畢竟個人可能有其他的收入,比如上面說的其他三項綜合收入,都是要算進去的,更多會計學習的內容盡在本網,有問題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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