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與應納所得稅額的區別
區別是應納所得稅額是應納稅所得額再乘以所得稅率所得到的結果。
應納稅所得額是實現的利潤總額。
應納稅所得額有兩種計算方法,
一是直接法,二是間接法。
1、直接計算法: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彌補虧損
2、間接計算法: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
如企業產生了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的話,應納所得稅額是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率的基礎上還要-減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的確認: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準予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應納稅所得額的正確計算,同成本、費用核算關系密切,直接影響到國家財政收入和企業的稅收負擔。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出的應納稅所得額與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計算的會計所得額(會計利潤)往往不一致。當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有關稅收法規不一致時,應當依照國家稅收法規的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 。
應納稅所得額與應納所得稅額的區別上文介紹了,應納所得稅額是應納稅所得額再乘以所得稅率所得到的結果,大家應該知道該怎么處理了,只是在處理問題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內容才行,以防記錯賬,更多會計上的疑問,歡迎來會計學堂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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