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企業現金折扣怎么處理
現金折扣,會計上有兩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一是總價法,二是凈價法。
但是我國會計法明確規定,針對現金折扣采用總價法。
現金折扣的形式有2/10,1/20,n/30,分別代表:如果購貨方在10天之內付款,那么銷售方就給予總價款的2%的優惠,如果購貨方在20天內付款,銷售方就給予總價款的1%的優惠,如果對方在30天內付款,不給予任何優惠折扣.
現金折扣的賬務處理
1、銷售成立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購貨方在折扣期內付款
借:銀行存款 (折扣后的金額)
財務費用 (價款*折扣率)
貸:應收賬款 (總的應收款)
3、折扣期滿對方付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銷售企業現金折扣案例
某企業銷售產品一批,售價(不含稅)10000元,規定的現金折扣條件為2/10、n/30,增值稅率為17%,產品已發出并辦妥托收手續。按總價法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帳款11700元;
貸:產品銷售收入10000元,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元。
如果上述貨款在10天內收到,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11466元(11700X98%),
財務費用234元(11700X2%);
貸:應收帳款11700元。
如果超過了現金折扣的最后期限,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11700元,
貸:應收帳款11700元。
銷售企業現金折扣怎么處理由會計學堂整理,工作中我們有足夠多的機會遇到類似的業務,所以不要讓同樣的問題出現在自己的工作中,這樣我們能更好的處理其他工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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