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期限是多少
一般納稅人資格由原來的審批制改為登記制,只要資料齊全,登記時即可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8號):按照《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精神,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現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資格實行登記制,登記事項由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二、納稅人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的程序如下:
(一)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附件1),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二)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一致的,主管稅務機關當場登記;
(三)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稅務機關應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三、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且符合有關政策規定,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說明(附件2)。

申請辦理認定的時限
增值稅納稅人在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手續之前,應依照規定的一般納稅人的標準,進行自我鑒定。在自我鑒定之后,凡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應按下列規定的時限,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
(一)新開業的增值稅納稅人,預計開業當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能夠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的,應在辦理稅務登記的同時,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
(二)已開業的小規模企業、個體工商業戶、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非企業性單位,年應稅銷售額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的,應于第一次達到標準年份的次年的1月底以前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
(三)全部銷售免稅貨物的納稅人,恢復征稅后,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應自恢復征稅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
(四)不在同一市、縣實行統一核算的總分支機構,其分支機構在總機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之后,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
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期限由會計學堂整理,除了這納稅人的認定期限還有規定的認定條件和標準,標準就簡單以工業企業來說,是應稅銷售的額度需要在50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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