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到期投資的會計分錄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基本相當于原舊準則下的長期債權投資。
(1)初始計量: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面值)
——利息調整 (差額,或貸記)
應收利息(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 (實際支付的金額)
(2)后續計量:
1)資產負債表日,計提債券利息:
①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
借:應收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貸: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或借記)
此時,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本金)-[現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實際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已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這里可以將期初攤余成本理解為本金,而每期的現金流入可以理解為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其中“現金流入-實際利息”可以理解為本期收回的本金。
②持有至到期投資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貸: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或借記)
此時,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本金)+實際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已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因為是一次還本付息,所以此時的現金流入為0,則實際利息增加期末攤余成本。
③發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賬面價值-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經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減值損失后發生的事項有關,原已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2)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價款)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賬面余額)
——利息調整(賬面余額)(或借記)
——應計利息(賬面余額)
投資收益(差額,或借記)
(3)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轉換: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債券面值)
——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與債券面值的差額,或貸記)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債券面值)
——利息調整(該明細而科目余額,或借記)
——應計利息(或借記)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或借記)
(注:上述貸方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應當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借:資本公積——其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的會計分錄?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債券利息收入的會計分錄分兩種情況(在資產負債表日):
1、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投資
借:應收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
2、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投資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
3、兩種情況的區別在于: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其利息屬于流動資產,計入”應收利息“賬戶;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其利息是長期資產,計入“持有至到期投資”下屬明細賬戶“利息調整”。
持有到期投資的會計分錄由會計學堂整理,其中的每一個流程都是簡單的,但是放在一起,就需要花心思編排,這不能靠簡單的記憶來處理,需要通過對這業務的重點練習來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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