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營業后銷售庫存存貨是否納稅
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的,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結清應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停業后出售存貨的行為,為臨時取得應稅收入的應稅行為。按照稅法規定,應當立即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如不按時申報繳稅,稅務部門將按照《稅收征管法》條款按日加收滯納金,并予以處罰。
一般納稅人要停止營業,庫存商品如何繳稅?
一般納稅人要停止營業,庫存商品應進行盤點,填寫清單。要賬物、賬表、賬賬三相符。需稅務部門核查清稅。
待處理庫存商品時再由稅務局代開發票按發票稅額進行交稅就可以了。

公司注銷,存貨要交稅嗎
一、一般納稅人在企業注銷時的存貨處理方法
一般納稅人企業申請注銷稅務登記時,如果企業銷項稅金大于進項稅金,并且按注銷企業的有關政策規定交納增值稅后,企業還有存貨余額的,其存貨余額部分應按存貨的適用稅率計算補交已抵扣的稅款,因為存貨在當初購進時其進項稅金已作了抵扣,減少了當期應交稅金,既然現存貨已經退出了企業的經營活動,所以要對先期已抵扣的進項稅進行調整。
企業依法注銷同時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說明企業將不再存續,此時清算應注意,企業對所有的資產包括存貨是如何處理的,如果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則應視同銷售;如果無償贈送他人,則應視同銷售;如果已沒有使用價值而廢棄或盤虧,應作非正常損失,作進項稅額轉出,補繳稅金。
二、小規模納稅人在企業注銷時的存貨處理方法
由于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在政策上的特殊性,因此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購進貨物無論是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支付的增值稅額均不得進入進項稅額,不得由銷項稅額抵扣,而應計入購貨成本。因此,經核實其存貨屬正常范圍的(即平時稅負正常,存貨帳實相符,無虛假),不應作進項稅轉出或計提銷項稅等征稅處理。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注銷時,其存貨不作納稅調整。
三、一般納稅人劃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的存貨處理方法。
按稅收政策規定,不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劃轉為小規模納稅人企業進行管理。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其存貨性質未發生變化,作進項稅額轉出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如果在劃轉時,企業銷項稅大于進項稅,且企業有存貨余額的,應按原存貨的購進價稅合計金額計入劃轉后的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存貨賬簿中。
四、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時的存貨處理方法。
按稅收政策規定,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達到80萬元以上的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小規模納稅人和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達到50萬元以上的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小規模納稅人,應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企業進行管理。在劃轉時,如果小規模納稅人有存貨余額的,由于小規模納稅人不具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權,而劃轉后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的進項稅可以抵扣,
小規模納稅人的存貨不得抵扣進項稅金,勢必造成企業一些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建議如下:原小規模納稅人可否依存貨購進價稅合計金額到稅務機關服務窗口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按政策規定完稅,新劃轉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可將取得的稅務機關開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款進行抵扣。
停止營業后銷售庫存存貨是否納稅如上所述,不少企業在注銷或是已經停止運營了以后還有銷售存活的行為,卻又不繳納稅款,這是不行的,不同的納稅人在處理存貨的稅務處理上有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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