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個人名義匯貨款能否開專用發票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由此可見,你們公司不能拒絕給客戶個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要求。

公司接受個人名義匯款怎么開發票
看你開什么發票,如果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他說開什么就開什么顯然是不行的;如果是普通發票,又是個人名義,抬頭應開具他的名字;如果他是想把這筆費用在別的單位報銷,這是所不允許的,但目前大部分人都這么做,為了開展業務,也未尚不可,但要根據當地稅務機關的管理寬嚴程度而定.
公司接受個人名義匯款相當于接受現金匯款。嚴格來說是不能隨便開別的單位做付款單位的。尤其是增值稅發票,這個是要付款、開發票一一對應,來不得半點虛假的。
以個人名義匯款,發票能不能開成單位?
以個人名義匯款,發票不能開成單位
風險很大,增值稅發票要求三流一致,稅務會查款項來源,有問題罰款。
以個人名義匯貨款能否開專用發票的所有回答如上,附加的兩部分內容大家也可以讀一下,有關個人名義匯款的發票問題絕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這其中存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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