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變化,重新核發的營業執照要貼花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粘貼印花稅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地字[1989]113號)第五條的規定,對因各種原因更換營業執照正本和商標注冊證的,均視為新領營業執照正本和商標注冊證,應按規定納稅。因此,該單位取得重新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應按規定貼花。

取得重新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別忘了貼花
例子,最近,高淳縣局稽查人員在稅務檢查中發現,不少企業重新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沒有按規定貼花。一般企業財務人員都知道開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要按規定貼花,但是,對于因各種原因引起更換營業執照正本,知道需要按規定貼花的卻非常少。根據《國家稅務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粘貼印花稅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地字[1989]第113號)規定,對因各種原因更換營業執照正本的,均視為新領營業執照正本,應按規定納稅。因此,企業取得重新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需要按規定貼花。
企業注冊資本未認繳是否要繳印花稅
某公司會計咨詢:公司登記制度改革以后,公司設立時股東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不再受到限制,公司當時注冊資金為50萬元,成立后一直未實際認繳,是否要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025號)的規定,對記載資金的賬簿,應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如企業并未實際認繳出資,會計賬簿上無記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金額,則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單位名稱變化,重新核發的營業執照要貼花嗎如上一個簡單的知識點,理解起來也簡單,規定嗎,就是沒有任何理由,是規定,照著執行就好,本文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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