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權屬的房產可否退還已繳納契稅?

2019-05-16 22:2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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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權屬的房產可否退還已繳納契稅,取得了房產證就不能退還契稅,如果沒有取得房產的權屬,在契稅上已繳納的還有沒有退還的可能,這需要根據現有的契稅政策執行,本文如下。

未取得權屬的房產可否退還已繳納契稅

根據規定,以現行契稅政策,個人購買住房實行差別化稅率。當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征收,即實際稅率為2%;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4%征收。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均按照4%的稅率征稅。

未取得權屬的房產可否退還已繳納契稅

尚未辦理產權證退房可以退契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購房人辦理退房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32號)規定,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納契稅;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后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納契稅。這就是說退房能否退契稅房屋權屬變更是關鍵。

所謂房屋權屬是指對房屋全面支配的權利,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房屋所有權包括房屋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的權利。所謂房屋權屬證書 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房屋權屬證書受到國家法律保護。所有權證指由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向房屋所有人核發的對房屋擁有合法所有權利的證書;共有權證指由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對共有的房屋向共有權人核發,每個共有權人各持一份的權利證書,是《房屋所有權證》的附件,用以證明共有房屋的歸屬;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后,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這位讀者由于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領取手續,也就是說尚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因此,可以憑已經辦理的退房手續及其他有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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