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人員取得獎金及補貼如何計算繳納個稅?

2019-05-18 19:1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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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退休人員取得獎金及補貼如何計算繳納個稅,一般的收入都在個稅征收范圍內,不過也不盡然,沒學過財稅的朋友可能會認為退休取得的補貼或是獎金是不需要繳納個稅,具體如何呢,可以讀讀本文。

離退休人員取得獎金及補貼如何計算繳納個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文件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所得稅法》及其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p>

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項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2、退休后養老金免納個人所得稅

離退休人員取得獎金及補貼如何計算繳納個稅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的養老金是免納個人所得稅的。

3、高級專家延長離休退休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級專家延長離休退休期間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7號)明確:高級專家延長離休退休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其免征個人所得稅政策口徑按下列標準執行:

(一)對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取得的,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向職工統一發放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視同離休、退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除上述(一)項所述收入以外各種名目的津補貼收入等,以及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訓費、講課費、顧問費、稿酬等各種收入,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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