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單位購車才能取得機動車銷售發票抵扣聯?

2019-05-24 20: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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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單位購車才能取得機動車銷售發票抵扣聯,有些企業夠了車也沒有取得機動車發票抵扣聯的,那么這跟問題的關鍵在于那里,這要從新的機動車發票開具要求中找答案。

是否單位購車才能取得機動車銷售發票抵扣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79號)第一條規定,凡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從2006年8月1日起,在銷售機動車(不包括銷售舊機動車)收取款項時,必須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在發票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

《機動車發票》開具要求

(一)《機動車發票》應使用計算機和稅控器具開具。在尚未使用稅控器具前,可暫使用計算機開具,填開時,暫不填寫機打代碼、機打號碼、機器編號和稅控碼內容。

是否單位購車才能取得機動車銷售發票抵扣聯

(二)《機動車發票》開票軟件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開發,免費供機動車銷售單位使用。稅控器具及開票軟件使用的具體規定由總局另行通知。

(三)“機打代碼”、“機打號碼”、“機器編號”在納稅人輸入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后由開票軟件自動生成;“增值稅稅額”和“不含稅價”在選定增值稅稅率及征收率后由開票軟件自動生成;“增值稅稅率及征收率”由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填開。

(四)如發生退貨的,應在價稅合計的大寫金額第一字前加“負數”字,在小寫金額前加 “-”號。

(五)《機動車發票》稅控碼及10項加密參數填開的內容要保證打印在相關欄目正中,不得壓格或出格。在開票過程中,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并在廢票全部聯次監制章部位做剪口處理。

(六)如購貨單位在辦理車輛登記和繳納車輛購置稅手續前丟失《機動車發票》的,應先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227號)規定的程序辦理補開《機動車發票》的手續,再按已丟失發票存根聯的信息開紅字發票。

購買汽車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丟失應后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227號)規定,當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后,可采取重新補開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方法解決。具體程序為:(1)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消費者到機動車銷售單位取得銷售統一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專用章);(2)到機動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蓋章確認并登記備案;(3)由機動車銷售單位重新開具與原銷售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機動車銷售發票。

因此,貴公司可以按上述規定讓銷售方重新開具發票,憑重新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辦理相關登記注冊手續和抵扣進項稅。

是否單位購車才能取得機動車銷售發票抵扣聯的講解供您參考,一般遇到這類問題,就是直接找政策依據,當然有些自己也未必能一下解讀出來,這時可以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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