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時如何辦理發票手續的變更
變更稅務登記號后,在普通開票系統里不用作任何修改,以前的發票也不用作廢。至于發票數據丟失與否都沒關系。因為發票開完后核銷是在國稅網上錄入開票數據,先在國稅網上核銷,和開票系統無關聯。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照的納稅人,其生產經營地、財務負責人、核算方式、從業人數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自實際內容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請變更,其設立登記時采集的其他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按照登記機關的時限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
未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照的納稅人,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自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請變更;
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不需要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納稅人應當自實際內容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請變更。

變更登記網上辦理操作手冊
登錄網上稅務局,點擊右側“我要辦事”中的“稅務登記”菜單,點擊“變更登記”后的[辦理]按鈕,進入辦理頁面。
注意:標*的項目為必填項目。
1. 輸入經辦人姓名。
2.點擊增行然后選擇需要變更的項目,并填寫變更后內容,若有批準機關和批準文件請填寫到相應位置。對于工商傳遞來的變更信息(具體項目見下),網上稅務局將自動填列在“變更登記事項”區域,且不允許修改。
3.對于涉及投資人變更的(如注冊資本發生變更),網上稅務局不予辦理變更申請,需納稅人上門變更。
4.納稅人可在網上選擇對生產經營地址、生產經營地郵政編碼等信息變更(具體項目見下)。
對于跨區變更的,不在該模塊進行變更,應按遷移注銷模塊進行辦理。
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時如何辦理發票手續的變更的講解到此結束,從點滴的稅務知識開始,我們的學習就不能止步,自然工作也是學習進步的過程,但不是全部,大家可以關注本網讓自己的學習更有效率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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