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法下不能轉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有哪些

權益法其下不能計入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主要有三類:
1、重新設定受益計劃導致的變動,
2、非交易性的權益工具(一般例題中指的是股票)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3、以上兩種發生在權益法核算中被投資單位的相關情形。
老師,哪些情形的其他綜合收益不能轉入損益?謝謝
答: 主要有兩種特殊情況不可以轉: 1,設定收益計劃下形成的其他綜合收益 2,”其他債券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其他綜合收益。
請問,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有哪些?
答: 解答:1.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變動額 2.權益法下不能轉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3.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4.企業自身信用風險公允價值變動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為什么權益法下產生其他綜合收益的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只能在處置時轉入留存收益,而金融工具下的產生其他綜合收益的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可以立即轉入留存收益呢?
答: 什么意思呀?權益法下的就是長期股權投資。出售的時候這個才會轉啊。金融工具的話也是出售的時候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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