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廣宣費可以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這是為了照顧新產品前期廣告投入大,還要保護企業積極研發新產品。
請問招待費和廣告宣傳費,如果當年扣除不完,可以結轉以后年度嗎? 可以的話,有年限規定嗎?
答: 你好 招待費是不可以結轉的。 廣告宣傳費是可以的 ;比如職工教育經費和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都是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的。當年超過扣除限額部分可以結轉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沒有年限規定
年度匯算清繳時,各項支出扣除可以結轉下年度扣除的要做賬嗎?怎么做分錄,例如:廣宣費
答: 您可以采用結轉法,即將費用轉入未實現費用賬戶中,然后逐月結轉,結轉分錄為: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某企業本年銷售收入100萬,實際發生廣宣費10萬,上年度結轉的廣宣費6萬,請問當年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
答: 一、廣告宣偉大費在稅前列支標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因此當年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是:100萬元*15%=15萬元,上年度結轉的廣宣費6萬元,本年度實際發生的廣宣費是10萬元,6%2B10=16萬元,只能在稅前扣除的金額是15萬元。因此可以列支上年度結轉的廣宣費6萬元,本年發生的廣宣費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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