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代扣代繳和生產經經營所得的區別

企業的代扣代繳和生產經經營所得的區別:
代扣代繳是指按照稅法規定,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負責對納稅人應納的稅款進行代扣代繳的一種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納稅人支付款項時,從所支付的款項中依法直接扣收稅款代為繳納。其目的是對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稅源實行源泉控制。
生產經營所得是指所得稅納稅人從事工、礦、交通運輸、農、林、牧、漁、飼養、商業、旅游、飲食、服務以及其他行業生產經營取得的利潤所得。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對不同經濟性質的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按不同的稅法計征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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