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有哪些

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
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一、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為支持廣大個體工商戶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時加快復工復業,現就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怎么做賬報稅 問
小規模納稅人做賬:根據業務發生情況做分錄,根據分錄登記賬簿,出具報表。比如實現的收入, 借:應收賬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答
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是多少 問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征收率:法定征收率3%;特殊征收率5%。適用5%: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動產、出租不動產。其他都是以3%,疫情期間征收率1%。 答
小規模納稅人開專票和普票的區別 問
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適用征收率一致,但對于免稅待遇則存在差異。按現行規定,按月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額不超過10萬元(季度申報不超過30萬元)免征增值稅。但享受該政策的前提是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則不管銷售額多少都需要計繳增值稅。 答
小規模納稅人超過30萬怎么納稅 問
小規模納稅人季度收入超過30萬,需要按不含稅收入*增值稅征收率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季度收入超過30萬賬務處理是, 借:應收賬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繳納稅款的時候賬務處理是,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答
一般納稅人可以轉小規模納稅人嗎 問
一般納稅人可以轉小規模納稅人。 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選擇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3號)第二條的規定,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或選擇繼續作為一般納稅人。 答
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 你好? 月報的 15萬 季報的? 45萬普票免稅? 專票不免的 附加減半?
現在小規模納稅人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 你好,小規模,月度10萬,季度30萬以內不開專票的話是免增值稅及附加。 然后印花稅這些可以減半征收。 還有就是小微企業所得稅可以按5%交。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疫情期間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 02、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03、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04、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05、對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防控產品,免收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對治療和預防新冠肺炎藥品,免收藥品注冊費。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 06、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等行業企業,虧損結轉年限在現行結轉5年的基礎上,再延長3年。 政政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07、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快遞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政政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08、免征民航企業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 09、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等或直接向醫院捐贈用于疫情防治的醫用物資等物品,允許在繳納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對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無償捐贈用于疫情防治的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10、對兩方面的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包括: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以及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 11、加大金融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增加貼息資金規模,改按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確保企業實際融資成本低于1.6%。 12、鼓勵企業保質保量增加緊缺的重點醫療防控物資生產,對企業多生產的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購收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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