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所得和工資薪金要一起匯算嗎

不是的。
1、經營所得稅的個稅是,是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的經營所得稅,是企業的收入-成本費用后的利潤作為經營所得;
2、工資薪金是綜合所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稅。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特備注意一點,對于既有經營所得又有綜合所得的,每月5000元扣除只可以扣在綜合所得。
擴展知識:
5. 滯納金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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