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認證的發票如果要退如何處理

已認證的發票,不符合作廢的條件,也不能退還,可以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47號開具紅票的規定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47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根據上述規定,已認證的發票,不符合作廢的條件,也不能退還,可以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47號開具紅票的規定處理。
增值稅發票已認證需退回重開如何處理?
答: 可以將已認證的發票退回原開票單位,由其重開發票。
如果7月份的專票沒認證已做賬處理,10月又要退回重開,賬上怎樣處理?7月發票退回了怎么處理?
答: 你好,直接用當時入的分錄紅字沖銷掉就可以了。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購買方發票已認證丟失了如何處理
答: 購買方發票已認證丟失的情況,應首先做好記錄,由原發票持有方確認該發票確實丟失。 如果是因為紙質發票丟失,應根據發票代碼和號碼重新印制認證發票,經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種、票面信息、金額無誤后發放給購買方;如果是因為發票認證系統的原因,發票認證系統可以協助重新認證。另外,可以提出另一份原始發票的復印件,在復印件上簽字確認,通過以上兩種方式可以解決發票認證丟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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