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董事和獨立董事

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
上市公司還要求設立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是指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并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并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成員為3~13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為5~19人。董事由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內部細則中給予規定,有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時間內,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不定期是指從任期那天算起,滿3年改選。董事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1)董事的提名辦法一般由公司章程或相關辦法規定。
(2)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獨立董事的特別職權:
(1)重大關聯交易(指上市公司擬與關聯人達成的總額高于300萬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關聯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后,提交董事會討論;獨立董事作出判斷前,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作為其判斷的依據;
(2)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3)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4)提議召開董事會;
(5)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
(6)可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征集投票權。
獨立董事是什么
答: 獨立董事是指沒有被公司以及它的實際控制者或者大股東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董事。獨立董事是在公司章程中確定的,一般不受公司經營活動的影響,具有完全的獨立性,在全體董事會的決策中有發言權。獨立董事會是監事會的主要成員,通常事先設定一定的比例,一般是2/3或者3/4。 獨立董事在公司管理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他們主要負責檢查公司的財務狀況,監督管理公司的資源,保護少數股東的利益,監督公司的治理結構是否健全,更加重視企業的法律合規性,以及監督公司投資人的表現。 由于獨立董事的特殊職責,因此他們的素質和能力要求也相對較高。獨立董事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財務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以利公司規范管理,控制風險,保護少數股東的利益,增強公司的公信力,為公司發展創造良好的氛圍。
設立董事會和不設立董事會有什么區別
答: 你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如果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較多或者規模較大,可以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如果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由此可見,這兩種形式的區別在于股東人數的多少或者規模大小,對未來的經營并無任何影響。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請問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是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么?董事長和副董事長是董事么?
答: 同學您好,是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是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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