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
第三十六條 一項租賃屬于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取決于交易的實質,而不是合同的形式。如果一項租賃實質上轉移了與租賃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幾乎全部風險和報酬,出租人應當將該項租賃分類為融資租賃。
一項租賃存在下列一種或多種情形的,通常分類為融資租賃:
(一)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與預計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足夠低,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行使該選擇權。
(三)資產的所有權雖然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四)在租賃開始日,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
(五)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項租賃存在下列一項或多項跡象的,也可能分類為融資租賃:
(一)若承租人撤銷租賃,撤銷租賃對出租人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二)資產余值的公允價值波動所產生的利得或損失歸屬于承租人。
(三)承租人有能力以遠低于市場水平的租金繼續租賃至下一期間。
為什么新租賃準則中承租人會計處理不再區分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而出租人租賃仍然區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呢
答: 新的租賃準則里面,只是那個出租人還要這個樣子區分承租人,他只區分那個租賃和那個低值短期租賃。
老師有關租賃準則的,出租人區分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這個D選項難道不是融資租賃嗎?
答: 您好!d不構成融資租賃,年限達不到要求哦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有什么區別,分別計入什么科目
答: 作用不同 融資租賃行為能使企業縮短項目的建設期限,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同時,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放過稍縱即逝市場機會。經營租賃行為能使企業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用但并不想擁用的資產。 風險轉移不同 融資租賃其實質就是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而對經營租賃則不同,僅僅轉移了該項資產的使用權,而對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卻沒有轉移。? 租賃程序不同? 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后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設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制造商或銷售商那里選定。? 租賃期限不同? 經營租賃期較短,短于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于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 經營租賃由租賃公司負責,而融資租賃由承租方負責。? 租賃期滿后設備處置方法不同? 經營租賃期滿后,承租資產由租賃公司收回,而融資租賃期滿后,企業可以很少的“名義貨價”(相當于設備殘值的市場售價)留購。? 租賃的實質不同? 經營租賃實質上并沒有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而融資租賃的實質是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承租人。? 租賃物的選擇方式不同? ?經營租賃的出租方,以市場的需求選定租賃物,然后再尋找承租方,我們可以把它稱之為“先買后租”;融資租賃的出租方大多數是根據承租方的需要或要求選定租賃物,購買租賃資產來供承租方使用,我們可以把它稱之為“按需出租”。 租賃的目的不同? 經營租賃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滿足經營上短期的、臨時的或季節性的需要,它并沒有要添置資產的意圖;融資租賃則是為了打算長期使用,是以融資為目的的資產購買,是有添置資產的意愿的。? 租賃合同的簽訂方法不同? 經營租賃的租賃雙方在租期內可中止合同,退還設備;融資租賃的合同一經簽訂,在租期內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融資租賃中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需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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