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怎么背書

委托收款背書,又稱委任背書,是指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據權利,收取票據金額為目的背書。委托收款背書不是票據權利的轉讓,實際上是代理權在票據上的體現,被背書人是背書人的代理人,而背書人則是被代理人,被背書人(代理人)收取的票據金額必須歸于背書人(被代理人),既然被背書人不是票據的所有權人,其也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將票據進行轉讓背書。若其要進行轉讓,必須以背書人的名義(即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若其進行轉讓背書,則是屬于越權代理,背書無效,這勢必影響背書的連續性。
委托收款背書應記載下列事項:
1、背書人簽章。背書人在背書人欄內簽章,這是背書行為的要件。
2、應記明委托收款的意思。在背書欄內清晰記載""委托收款""字樣。
3、被背書人名稱。
4、背書日期。與一般轉讓背書一樣,屬相對應記載事項。一般應予記載,如果未記載,法律推定為票據到期日前背書 。
上一篇:
計提社保公積金會計分錄是什么
下一篇:
軟件銷售的后期維護費用怎么入賬
您的提問內容過于簡單,請在內容中概述您的問題,問題不能少于10個字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